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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5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县创建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2021—2025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县创建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县创建推荐有关要求,省委政法委拟对2021—2025年度“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创建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4月14日至4月20日。 

    一、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创建推荐对象 

    延边州、辽源市 

    二、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创建推荐对象 

    长春市南关区、舒兰市、前郭县、大安市、辉南县 

    如对上述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箱(13500809722@163.com)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对匿名邮件不予受理。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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