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惠市人民法院创新人民法庭“立、调、审、执”一体化工作举措,不断完善人民法庭的各项功能,以人民法庭小切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再升级。
全面实现人民法庭自主立案。在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中,德惠市法院抓好诉讼立案服务第一环,加强人民法庭诉讼服务软硬件建设,为群众提供温馨便民的诉讼服务。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在立案大厅为群众提供自助复印机器,工作人员自主为群众填写相关信息,等待群众确认即可,做好诉讼服务“三个一”服务;工作人员充分运用农村大集、集体文化活动、“香瓜节”“消夏节”等人员聚集的活动,进行“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宣传,切实把诉讼服务的快捷便利传输给人民群众;对不方便到法庭立案、不会应用手机立案确有诉求的群众实行上门立案服务,真正把司法便利提供给群众。
深化诉前、诉中、诉后调解释明。人民法庭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打通了诉源治理的各个路径。在德惠市296个村设立了人民调解员,并培育了部分人民陪审员,促进调解、庭审以及执行的顺利进行;在每个村的村委会都设立了“百姓说事点”,公布法庭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不定期到村委会进行普法、巡回审判或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切实加强与村“两委”和群众的联系,将法律的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创建以法庭名称命名的微信,建立管辖区域微信群,纳入辖区村委会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以及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法官进网格”落到实处,切实做到“网格吹哨、法官报到”,在诉前纠纷预警和调解中起到积极作用;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强化释法明理工作,做到在诉前明确告知群众诉讼风险,诉中和诉后及时进行释法明理和判后释明,让人民群众真正将法理、情理、事理融为一体;人民法庭注重工作人员司法良知的培育,强化树立司法权威,培树法庭先进典型,引导人民群众依靠法律解决问题。
全面推进人民法庭执行工作。今年以来,德惠市法院加大人民法庭执行工作力度,切实让当事人第一时间实现胜诉者权益,感受到司法工作的高效快捷。深化诉中调解和判后执行,力求在诉前或者审判过程中即动员当事人履行完毕;为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每个人民法庭的两位员额法官实行交叉执行,积极进行廉政风险防控;辅助执行法官在辖区内执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地缘优势,对于部分法庭自身无法完成的执行案件,提供有效的信息,充分配合执行法官执行,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提高执行工作成效;对于人民法庭的执行案件,执行完毕后计入审判质效考核体系,提高人民法庭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工作的一个单元,“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德惠市法院将继续挖掘人民法庭的工作潜力,切实将群众身边的法庭建设好,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为乡村社会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