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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把“纸上数字”变成“真金白银”——辉南县人民法院立足职能职责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工作综述

春节前,一场落雪让辉南县变成了洁白的“童话世界”。伴随着脚下“咯吱咯吱”的踏雪声,辉南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奔波在执行的路上。
    

在“‘辉’剑”执行专项行动中,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按照既定方案赶赴各个执行现场,共执行完毕案件10件,达成和解8件。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打击了被执行人“欠、赖、拖、怠”的不良风气,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法律权威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辉’剑”执行专项行动是辉南县人民法院聚焦职能、执行攻坚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工作重心,不断优化执行流程,创新执行手段,提高执行效率。2023年,依法扣划金额0.5亿元,累计拍卖被执行人财产197次,成交金额达2276.96万元,以物抵债17件,抵债金额达1.2亿元;加大失信惩治力度,不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发布失信惩戒81例,限制高消费693例,依法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拘传、拘留40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向公安机关移送6件。
    

“把‘纸上数字’变成‘真金白银’,让执行有成效是我们的追求和目标。”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孙利国介绍,为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2023年,辉南县人民法院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了执行管理扁平化、集约化、可视化、规范化,执行效能获得了提升。
    

具体是怎么做的呢?据孙利国介绍,通过团队化建设,保证了简易案件的快速办理和疑难复杂案件的专事办理,以此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早在2022年4月13日,辉南县人民法院就印发了《辉南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通知前置试行方案的通知》,告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不主动履行应承担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此举切实提高了法律文书的威慑力和执行效率。此外,辉南县人民法院还探索建立了法庭参与执行制度,加强与派出法庭的联动,共同成立了执行局与派出法庭联合办案小组,在法庭辖区内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法庭递交执行相关手续,由法庭完成对当事人相关手续的送达工作,有条件的还可以就近完成“查、扣、冻”等环节。
    

辉南县人民法院肩负着优化域内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任。为此,该院多措并举,全力护航企业发展,积极探索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将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依法转入破产程序。近年来,共移送审查“执转破”案件11件,关联执行的200余件案件得以执结。
    

辉南县人民法院通过执结涉企“骨头案”,积极帮助企业清欠。在办理李某申请执行长春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时,针对拍卖被执行人的两栋烂尾楼等问题,该院及时向县政府汇报案件进展,在住建、国土等部门的配合下,使两栋烂尾楼得以顺利拍卖,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与此同时,该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查封措施,确保被执行企业能够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了保障更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院执行干警奔波在执行路上,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我们要坚决打赢执行这场仗,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维护社会稳定,护航经济发展,让公平正义的旗帜高高飘扬!”辉南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艳刚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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