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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股权转让惹纠纷 耐心调解促和谐

“唐法官,您为我们公司解决了股权难题,现在公司已经彻底恢复正常经营,真是太感谢您了!”近日,辖区某智能设备制造公司的负责人来到了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将一面鲜红的锦旗赠送给唐虹梅法官和她的助理。

这是一起股权转让纠纷,原告是某智能设备制造公司的创始人,且是公司的董事长及大股东,被告是该公司的原总经理,第三人是该公司。原告在公司经营困难时期将被告引进公司,被告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被告在任职后,工作非常出色,公司的业绩连年增长。2016年,为奖励被告为公司作出的贡献,原告与被告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约定原告向被告无偿转让10%的股份,被告离职时公司对上述股份以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合作后期,双方对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产生巨大分歧,无法继续合作,被告遂从公司离职,但双方的股权纠纷并未解决。因公司管理层矛盾激化,公司的客户纷纷向公司发函询问,对交易安全表示担忧,甚至有停止合同的意向,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更为不利的是,该公司系新三板挂牌公司,如公司涉诉,可能造成公司市值贬损。在矛盾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原告诉至新区法院,要求被告返还上述股权。

唐虹梅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认为案件虽然分歧巨大,但仍存在调解的可能性。唐虹梅法官首先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回顾多年合作建立起的深厚感情,放下对立情绪,积极进行沟通协商。然后通过“背对背调解,面对面沟通”的方式,摆事实、讲法理,分别向双方释法明理,讲清楚其中的利害得失,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调解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此案双方各自合理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案件成功调解。目前,案件已经执行完毕,该公司经营顺利,发展势头良好。

该案件只是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服务民营企业、着力解决涉企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新区法院高度重视为辖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建立“七快一缓”制度、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等一系列服务措施,实实在在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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