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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枝繁巢暖凤来栖——通化市两级法院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登高工作走笔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更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1年以来,通化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创新完善司法举措,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为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坚实保障。
    

今年“五一”劳动节过后,柳河县某重点企业账户收到了723万元,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有了保障,这让企业的领导松了一口气。
    

原来,4月中旬,该企业向柳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天津某公司给付合同违约金一案。执行过程中,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有力措施,说服被执行人同意给付全部违约金,并第一时间派执行干警奔赴天津,将723余万元全部扣划至法院账户,于次日就将该笔执行款给付该企业。
    

这次执行,只是通化市两级法院聚焦法院职能,满足经营主体司法需求的一个缩影。          
    

几年来,通化市两级法院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在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院电子宣传屏滚动播放服务清单及“6个马上办、5个当天办”服务承诺。在全市两级法院均推广完善了“智能云柜”、智能诉讼风险评估等服务终端,并配备专门导诉人员引导帮助当事人使用。自主设计诉讼文书样式二维码,经营主体只需“扫一扫”,各类申请书、诉状等模板一目了然,实现线下起诉案件当场立案、一码缴费等一站式完成。
    

服务之外,是通化市两级法院聚焦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构建健康经营秩序,为全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良性发展保驾护航的生动实践。
    

集安市人民法院太王人民法庭审理原告集安某酒店诉被告吉林某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时注意到,双方企业各有难处,“一判了之”并不能达成最优解决方案。他们十分细致且耐心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经过多次修改和解方案,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最大限度地降低客观情况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在缓解被告承租人的经营压力的同时确保出租方回笼资金,实现了原被告双方共赢的局面。
    

事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为法庭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全市两级法院积极推进诉调对接中心实体入驻综治中心,汇聚更多的调解力量,为经营主体解决矛盾纠纷提供多元化选择和一站式平台。实现调解主体专业化、调解手段多样化,形成涉企纠纷化解整体合力,为涉企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提供更加有力保障。”通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桂清介绍,中院探索推行二审涉企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新机制,打造二审诉调对接的程序闭环,为经营主体提供解决纠纷新路径。
    

“我们推出的‘一院一品牌’特色调解创建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有效推动了全市法院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朱桂清说。
    

对于无法通过调解达成和解,进入审判阶段的涉企案件,通化法院结合实际,聚焦职能、多措并举,推动审理提质增效。中院制订出台了《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对破产案件进行“互联网+”现代化审判工作模式的积极探索,在东北地区率先建成“智能化破产平台”,有效提升了破产案件审理质效。“智能化破产平台”建设成果入选全国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同时,全市两级法院严厉打击针对企业家和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破坏市场竞争规则案件,加大对通化特色产品、特有品牌的司法保护力度,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涉企案件23225件。
    

为了强化质效流程监管,通化中院出台了《关于清理、防控长期未结诉讼、久押不决案件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实行简案快办,压缩各环节周转时间,统一裁判尺度。落实分级督办,实现“四类案件”实际监管率100%。
    

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有序开展,通化法院贯彻审慎善意文明执行,尽可能通过“活封活扣”“置换查封”等措施帮助企业维持运转,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对经营主体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规范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对于积极配合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及时屏蔽失信信息、出具债务履行证明等手段进行信用修复。
    

诉前调解、规范审理、审慎善意执行……
    

一项项务实举措减轻了企业诉累,让域内企业切实感受到了通化法院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良性发展的作为和决心。
    

为了充分保障域内企业经营发展,通化法院不断完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出台惠企司法政策。通化中院研究出台了《关于为通化市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开展订单式助企活动。几年来,走访各类经营主体1071户,对走访发现的问题,结合207个方面、53起典型案例,编撰并印制2000册《“五转”司法服务指南——护航》,免费赠送全市企业,帮助各类经营主体防范经营风险、破解法律难题;助企堵塞制度漏洞。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管理漏洞、金融法律风险等问题,向经营主体发送司法建议55份;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企业家视察法院工作,旁听重点案件审理,增强法治意识。同时,在全市法院统一创建“司法释明服务中心”,为经营主体提供诉前引导、诉中辅导、诉后疏导三位一体全流程司法释明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共为经营主体司法释明237件。
    

另外,在通化中院的推动与指导下,县(市、区)基层法院持续健全完善与税务、工商、金融、保险、工会等各部门协作机制,通过优化外部协调联动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基层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中院制订出台的《关于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的实施办法》,通过统一尺度、规范流程,为困难涉诉企业提供诉讼费减缓免等司法服务工作,降低企业诉讼维权成本,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为企业减缓诉讼费969万余元。
    

通化市两级法院深知,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他们还将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工作目标,助推美丽山城通化成为更具吸引力、竞争力,更加富有活力的“栖凤之地”,为通化地区经济发展再提速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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