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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创造“暖环境” 激发新动能——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综述

2023年,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立足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全力打造效率高、服务优、保障强、满意度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2023年,全院共审理涉企案件4999件,审判平均用时34.69天,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3.82%,调撤率达51.30%;执结案件2045件,执行到位金额2.20亿元。
    

高站位部署推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严格有力。2023年初,按照省、市、区三级营商环境大会及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绿园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辖区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开展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多元解纷等服务企业诉讼工作,提供精准服务,保障辖区企业拥有宽松、和谐的法治环境。同时,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司法大调研工作要求,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个人破产制度、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诉源治理等工作情况,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参考。
    

抓好审执主业,维护企业权益措施具体扎实。绿园区人民法院全力优化投资兴业环境,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开展高风险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案件“百日攻坚”工作,坚持制裁非法集资、高利贷与保护合法债权并重,审结涉企借贷案件867件,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坚持把实体问题解决作为调解目的,一次性调解9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涉金额达5000余万元,减轻了企业诉累,激发了市场活力;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实行执行通知前置程序,将执行通知书嵌入到判决书中,明确告知当事人本条款为执行通知,法律文书送达即视为当事人已知悉执行内容,保障被执行人的知情权,督促当事人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创新执行举措,为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企业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以此解决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被执行人在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仍受到相关部门信用惩戒的问题。
    

全面提升诉讼服务质量,以更大力度提升服务保障的针对性。绿园区人民法院开辟了“涉企绿色通道”,由专人受理相关案件,助力企业高效完成立案流程;强化案件繁简分流,由立案二庭对简单案件进行快审快结;优化在线诉讼服务,依托智能平台便捷服务,深入推进“吉林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的应用,通过司法行政部门推广律师服务平台、保全平台、鉴定平台,降低诉讼成本,提供各类便捷服务;拓宽在线诉讼渠道,利用互联网法庭庭审系统推动商事案件线上调解、线上审判,方便企业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参与诉讼。全年网上立案218件,线上开庭453件。
    

强化机制创新,激发企业发展新动能。加强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区工会调解协会、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区司法调解协会等建立起诉调对接机制。同时,创新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分级制度”,对保全、审理、执行等司法流程对涉案企业的影响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红、黄、绿”标注。红色代表影响重大或禁止作为,此类案件需要由院长把关、审委会讨论,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报告;黄色代表影响较大或谨慎作为,此类案件需要由分管院长进行监管;绿色代表影响轻微或可以作为,此类案件由庭室长负责定期监管。该机制的推行使得各类案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切实为市场主体经济创造了“暖环境”,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营商法治环境“微改革微创新”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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