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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省高级人民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召开拓展服务广度 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4月1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去年年底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经济工作、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对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持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为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为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贡献法院力量。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法治化”的特殊地位,深刻认识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拓展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广度,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深刻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切实扛起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营商环境工作的主攻方向,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经济主体内生动力,进一步振奋民营企业家的投资信心;要准确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司法需求,把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落脚点,持续注入发展新动能。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做到有的放矢、靶向发力,加强涉企纠纷诉源治理,加快推进“总对总”诉调对接平台实质运行,不断扩大解纷“朋友圈”;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指导各类商会成立商事调解组织,建立商事调解协调联动机制,做实“商人纠纷商会解”;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坚持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融入司法政策,落实到个案办理;要继续大力支持“1·30”工程,不断提升“六庭”司法辐射影响力和司法服务水平;要以改革思维提升“企业破产”质效,扎实推进“执转破”工作落地落实,完善“执转破”程序适用,持续推动个人债务清算制度改革,建立破产预重整制度,发挥长春破产法庭示范引领作用;要认真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要强化统筹引领、多方联动,鼓励基层创新,严肃整治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开展培优树先工作,并通过加强条线指导,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优势,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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