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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司法“最优解”答好营商环境“加分题”

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原告某机电公司诉被告某热力公司合同纠纷案件。

庭审中,主审法官赵思萌了解到因正值供暖期,被告某热力公司需要资金进行周转,企业正常运行才能保障民生供暖问题。在得知此情况后,法官坚持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优先采用调解的方式审理案件。由于在庭审中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后,法官在考虑到两家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后,针对双方在付款时间上的分歧分别进行协调。经过法官的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的多次洽谈,最终达成和解。由于被告某热力公司是一家外地企业,为节约双方的诉讼成本,法官通过在“出庭”小程序上发起线上调解审结此案。

从“面对面”庭审到“背靠背”调解,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法官在审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始终在寻求最优的解决方式,力求既能解决矛盾又能保障企业正常运转,既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做到保民生促经济,既能化开“法结”又能解开“心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九台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在审理涉企案件过程中紧盯企业发展中的司法新需求,全面助力企业复元气、添动力、强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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