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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平等妥善保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 司法护航营商环境


近日,一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得到妥善解决,原告某检测公司与被告某公司最终握手言和。不仅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更为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司法动力,也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坚实的司法力量。

据了解,原告检测公司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对医院污水水质检测及污水设备比对的技术服务。原告按照合同要求,精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运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科学的检测方法,认真完成了对医院污水水质的检测以及污水设备的比对工作,为被告提供了详细、准确的检测报告和专业的技术分析。


然而,被告某公司在原告完成工作后,却一直未按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原告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协商,希望被告能够履行付款义务,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原告检测公司将被告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及相应的违约金。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认为该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具备调解的基础。为了高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为了维护双方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合作关系,法官决定先尝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此案。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先向被告明确指出,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被告拖欠费用的行为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官也了解到被告某公司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内部资金周转及法定代表人家属身患重病,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导致无法及时支付服务费。

针对这种情况,法官又耐心地与原告进行沟通,希望原告能够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困难,在付款方式和时间上给予一定的宽容和理解。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调解,从情、理、法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疏导,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分次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原告则自愿放弃违约金的主张。

至此,这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在法院的调解下圆满解决,原告、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不仅避免了进一步的诉讼纷争,也为双方未来可能的合作留下了空间。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调解工作均表示高度认可和感谢。此番“有温度”的调解纠纷,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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