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大背景下,基层司法实践如何精准回应创新主体的迫切需求,是一道重要的现实课题。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自觉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在知识产权审判中深化“如我在诉”意识,积极探索纠纷高效化解新路径。近期,该院通过创新适用“调解优先、分层化解”工作机制,仅用27天成功调解一起涉知名效率工具APP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为科技型民营企业赢得了宝贵的发展时间与空间,是基层法院以司法之力“护创新、稳预期、促发展”的扎实例证。
案析根源:直面创新保护的“速度”考验
本案原告系一家专注于效率工具开发的创新型民营科技企业。其独立研发的“某某”手机APP自2020年上线后,凭借卓越的用户体验与技术创新,不仅在国内市场获得广泛认可,更荣获全球150多个国家(地区)的“编辑推荐奖”,成为我国软件产业“出海”成功的典型代表,积累了极高的商业声誉与品牌价值。2024年,原告发现被告在其同类别软件上擅自使用完全相同的名称且软件内容高度相似,极易造成市场混淆,遂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船营法院迅速意识到,此案虽标的额未必巨大,但典型意义突出:关乎创新成果的生命线。软件行业迭代迅速,市场窗口期短,漫长的诉讼周期可能导致权利人即便胜诉,也错失关键发展机遇,使创新投入付诸东流。关乎营商环境的晴雨表。能否对侵权行为作出及时、有力的司法回应,直接影响经营主体,特别是轻资产、重创意的科技型民营企业对司法保护的信心。关乎新兴产业的发展秩序。APP名称及特色内容是移动互联网领域重要的商业标识和竞争资源,其法律保护的清晰度直接影响数字经济的竞争生态。为此,船营法院果断决定摒弃传统审理周期,启动为创新型企业量身打造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响应机制”,旨在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稳定市场预期,保护创新“火种”。
机制创新:探索分层靶向的“调解+”工作法
为实现“案结事了”,船营法院在本案中运用了一套务实灵活的调解组合策略:开启“绿灯”,前置解纷资源。对本案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在立案环节即完成识别与分流,由熟悉知识产权与互联网业务的法官专门负责,确保案件进入“快车道”。实施“分层调解”,聚焦核心诉求。承办法官精准切割争议焦点,设计三步调解方案:第一步紧盯“行为停止”,首要目标是立即制止侵权,防止损害持续扩大;第二步协商“损失弥补”,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引导双方就合理赔偿达成共识;第三步着眼“关系修复”,引导双方理性认识竞争边界,避免后续纠纷。强化“引导调解”,揭示诉讼风险。法官主动向双方,特别是侵权方,剖析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损耗、成本增加及商业信誉影响,用坦诚理性的沟通,促使当事人选择更经济、更彻底的调解方案。
实践成效:实现“两个效果”统一的基层样本
通过上述机制创新,本案在立案后仅27天即达成调解并全部履行完毕,取得了远超个案范畴的积极成效:在保护创新上,实现了“及时雨”般的救济效果。极短的维权周期,使原告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价值得到及时“止血”与修复,企业得以将全部精力重新投入产品研发与市场开拓,有效避免了“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窘境。在优化环境上,树立了“保护创新、尊重价值”的鲜明导向。本案的快速处理,向市场传递了司法机关坚决制止“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清晰信号,增强了广大科技型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初创企业安心经营、大胆创新的法治信心。在司法效能上,诠释了“能动司法”的现代理念。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不仅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更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避免了后续执行风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处理同类涉网、涉软、涉新业态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船营样本”。
经验启示:于细微处见真章 以“小案”服务“大局”
船营法院的此次实践虽是个案,却蕴含着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的基层智慧:
厚植“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只有真正站在创新主体的角度,体察其“维权周期长”的焦虑,才能驱动司法机制创新,变“被动审理”为“主动服务”,让保护速度跟上创新步伐。
用好“调解优先”的治理手段。面对技术更新快、市场变化大的知识产权纠纷,特别是涉民营企业案件,灵活、高效的调解往往是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最佳平衡的“金钥匙”。
追求“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的辐射效应。个案裁判不仅是解决双方纠纷,更是通过确立规则、明晰边界,引导整个行业领域的健康发展,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优化区域创新生态。
下一步,船营法院将继续聚焦审判主责主业,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抓实“公正与效率”,以更多接地气、有实效的司法举措,切实保护好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坚实的基层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