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服务群众 服务企业 服务基层
服务群众 服务企业 服务基层
如我在诉,急当事人所急 矛盾化解,保企业复工复产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施工现场,轰隆隆的钢板桩打拔机器复工开动起来,桩锤一下下的敲击不仅敲动了冻土中冰封的板桩,也让一场纠缠两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迎来了转机。

在某发包单位与总承包方、分包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其中当事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后续分包方相应工程款均未结算支付,发包单位的工程无法继续施工,急需重新组织施工。而此时原施工中遗留的钢板桩一直深埋在案涉工地中,严重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进度,也扎进了双方当事人的心里,不仅磨灭了当事人的耐心,也阻隔了双方之间再建立信任,双方多次协商均闹个不欢而散,谁都不愿做出让步,钢板桩一年未有改变。
2023年,发包单位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要求赔偿损失外,主要诉求为要求分包方拔除施工现场遗留的钢板桩。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双方当事人情绪极为对立。考虑到案件的审理涉及众多关联方,由净月法院郑洪波法官、李哲法官、高源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向分管院长请示汇报后,没有简单采取司法判决的方式,而是从保障企业恢复生产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积极寻求调解方案。

在法院居中调和下当事人同意调解,法官立即协调各方资源,组织双方勘查现场,规划施工程序,敲定拔除方案,确保施工计划顺利推进。在合议庭成员的反复多次耐心劝导下,双方搁置争议,并做出让步,各自先行负担一部分施工费用。

由建设单位协调熟悉现场人员并租赁挖掘设备,分包单位派施工人员及打拔设备共同进入现场,期间净月法院全程监督记录施工过程,并派出法警在场维持秩序,避免双方再度产生纠纷。最终经过36小时的不间断现场作业、监督、协调,钢板桩被顺利拔除,所有设施设备安全撤离现场,施工作业圆满结束,扫清了建设单位继续施工的障碍。

在办理案件中,合议庭三位法官坚持“如我在诉”的意识,认真回应当事人的诉求,积极化解案件的主要矛盾,消弭重大分歧,以法院为纽带重新为双方当事人建立信任基础,保障了地产开发企业的成功恢复生产,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尊敬与好评,进一步优化了净月区营商环境,做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分享到:
吉林省长安网
吉林省长安网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