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罗某、张某在被告雇佣方处工作,双方就工作劳务达成一致,且原告二人已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然而,被告雇佣方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不按照约定支付劳务费,二人多次讨要无果,遂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开启“绿色通道”,对该案件优先立案,以确保高速高效地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立案后,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的原则,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采用诉前调解办理此案。
调解中,法官把两位原告的实际情况向被告进行了详细介绍,被告表示理解,当场表态先给付部分劳务费,后续再与会计重新核算。原告对被告的理解表示感谢,并当场写下担保书,若有误差,会将多余劳务费返还。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小案件解决大民生。辉南县人民法院时刻将群众需求放在心上,小案不小办,以专业的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将公平正义践行到底,让幸福和谐照进群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