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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丨“谢谢法官,幸亏有你们……”

“谢谢法官,幸亏有你们,不然以我目前的状况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愿意积极偿还欠款!”

近日,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基础上,高效化解了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12月底,迟某与和龙某企业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了该企业将厂房租赁给迟某,租赁期限为1年,年租金2万元。因迟某一直未支付租金,和龙某企业将其诉至法院。

和龙某企业代理律师表示:“合同中约定,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迟某就应当将租金支付给我公司,合同中还约定,如迟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就应当承担10%的违约金,如拖延10日以上的,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迟某应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在向和龙某公司代理人了解了情况后,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第一时间联系到了迟某。

“法官,我现在身体不好,经常去医院,在经济上真的很困难,支付的款项对于我而言,实在太多了,我承受不了。”迟某对租赁厂房的事实表示认可,但是他认为,合同签订后,本应双方各一份,但自己至今未拿到合同书,所以认为合同是无效的。

考虑到迟某的身体及经济状况,为了减少迟某的诉累,减轻他的负担,法院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为民企搭建“新桥梁”,让当事人少走路,更高效地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背靠背”调解,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向迟某释法明理,告知案件的走向以及可能对其带来的不利影响,劝导其换位思考、权衡利弊;另一方面积极与和龙某企业沟通,将迟某的真实情况一一反馈,并从双方的合作关系入手,巧打“感情牌”,争取调解的可能。最终,和龙某企业听取了法官的建议,考虑到迟某的情况,最终决定只要求迟某支付2万元的厂房租金,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迟某当即表示,自己愿意积极支付租金,并对法官表示了真心感谢。


此次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节约了审判资源,更在民企之间搭建了“新桥梁”,化解了矛盾,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进一步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司法服务惠及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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