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大伙的一片心意,请收下……”1月3日,抚松县抚松镇太安村干部领着部分村民将一面印有“为百姓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字样的鲜红锦旗送到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干警手中,此举在寒冬腊月里让人格外暖心!
2017年4月,太安村31户农民与辽宁某黑果花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9年共计189.55亩土地流转合同,合同约定每户每亩地年租金为260元,流转期限统一从2017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0日止,合同明确约定每年4月1日辽宁某黑果花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出租人租金。合同生效后,辽宁某黑果花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也连续7年按时向村民们履行了给付租金义务,可就在最后两年租期时,辽宁某黑果花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欠租金,共欠涉案31户农民土地租金132685元。
眼看合同要到期,剩下的租金却迟迟不到位,这让涉案农民们感到很焦急,纷纷找村干部想办法。于是,太安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李增平将情况反映到了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启动了“便民巡回法庭”,庭长徐艳凤带领诉讼服务团队进驻该村村部。服务团队的法官干警们按照分工从上午9时开始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核对人员信息、远程视频确认、办理委托手续、复印证件材料、入户上门……直到当日傍晚5时左右,顺利完成全村31户土地流转涉案农民的立案工作。同时,该团队还采取“诉调对接”的方式,积极与辽宁某黑果花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人耐心沟通交流,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对此,村民们对法官以民为本的司法作风感到很满意,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寒冬腊月里,村干部和群众赶制锦旗,内心满是对法官干警高效办案、辛勤工作及以民为本工作作风的一种认可和肯定,同时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焕发出新气象、新活力,切实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诉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