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返还投资款。”近日,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在网络庭审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合伙纠纷案件。
陈某有两辆大车,用于运送水泥等材料赚取利润。2021年5月,刘某与陈某达成口头约定共同投资该业务,双方共同投资100万元,约定日常管理与经营均由陈某负责,陈某定期向刘某报告经营情况。其中刘某投资30万元,占30%股份,双方按照投资比例进行盈利分配,刘某陆续将投资款30万元以及为合伙垫资款10万元打入陈某银行账户。在经营过程中,陈某多次向刘某报告称车队运营状况良好一直在盈利,但陈某从未向刘某按照约定分配利润。刘某多次向陈某索要利润均遭到拒绝,直至停止经营也未与刘某商议,陈某虽口头同意退还其投资款,但一直拒绝履行,现双方产生争议。
此案到达办案人手里时,办案人便着手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在送达过程中一波多折,始终无法联系到陈某,办案人多次打电话联系社区管辖人员并进行走访和实地踏查,最终找到了陈某。
开庭前,法官了解到原告与被告均在外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随即决定采用“互联网”形式开庭,用新媒介模式化解旧案由。
案件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争论不休。法官找准矛盾症结,对事件进行梳理,并耐心从情理到法理进行深度解析。最终,法官以高效、快捷、便民的方式化解了矛盾纠纷,案件调解结案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