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真没钱还给张某,但在敦化有人欠我8万块钱,钱要回来以后我立马还给张某,你们陪我去一趟吧!”近日,面对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被执行人崔某说出了这番话。
该案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崔某因未按约定偿还张某借款被强制执行。经传唤,崔某表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在敦化市有一笔8万元到期欠款,自己可以用这笔钱履行偿还义务,可自己多次讨要未果,希望干警协助要回欠款。执行干警研判后,决定陪同崔某驱车赶往敦化,先行确认其提供的线索是否属实。到达敦化后,执行干警与崔某一同找到了债务人,确认这笔欠款真实存在。崔某向债务人讲明自己在龙井有借款纠纷急需用钱,恳求立刻还款。在执行干警耐心协调下,债务人当场筹足8万元现金交到崔某手中。崔某在干警全程监督下,立即通过银行汇款将8万元全额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看到到账信息,张某难掩激动,向干警连声道谢。
虽然大部分案款履行到位,但仍有3万余元尾款。崔某面露难色,称自己有去国外务工的机会,但因账户被冻结且限制出境无法成行。执行干警当即组织双方协商,最终张某同意解除对崔某银行账户的冻结及出入境限制,让其赴国外务工,余款3万余元于今年12月底前还清。双方当场签下执行和解协议。崔某感慨道:“我一定珍惜机会,按时还清剩余款项。”
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扎实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执行力度与司法温度有机融合,在实现债权的同时有效推进案件,既保障了申请人权益,又为被执行人留出“造血”空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