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9月22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乌林朝鲜族乡,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
民族团结重在法治保障,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服务民族工作大局、助力基层治理的重要举措。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宣讲、一对一答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民族歧视”等相关内容,讲解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共同发展的法律规定,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维护民族团结、邻里和睦的良好氛围。
活动中,干警围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向少数民族群众普及维权法律知识。针对拖欠劳务报酬、赡养抚养等常见民生类民事争议,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支持起诉的适用情形、办理流程和维权渠道。干警提示少数民族群众,老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因不懂诉讼、无力举证等原因难以独立维权时,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职,协助梳理案情、引导收集固定证据,支持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将民族团结普法与民事司法保障紧密结合,做实做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用心用情做好民事检察惠民服务,以检察履职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