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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24人成被告 法官调解路人当庭获赔偿

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当事人多达24人的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情况下,经办案法官多次走访调解,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意见最终达成一致。被告中有18人当庭赔付原告陈某医疗费,另外6人主体不适格,原告陈某全案撤诉,案件圆满调解。事后,陈某为桦甸市人民法院送来一面写着“执法严格 服务周全 心系民众 公平正義”的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谢和敬意。

2019年4月,陈某在桦甸市大市场北门等车时,被附近楼房的坠落物砸伤,以致当场昏迷,群众报警后被民警送到医院救治。出院后,陈某向桦甸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自己得到应有的赔偿。无奈陈某无法确定坠落物是从该楼房的何处掉落,便起诉了该楼房的一部分业主。在案件审理中,办案法官了解到涉案楼房有20多名业主,并且该楼房商用和居住混杂,业主身份很难确认,只能指导陈某到桦甸市不动产管理中心查询该楼房的所有产权人。经核查后,确认该楼房的所有产权人数为24人,后陈某将整栋楼房的业主全部起诉。

收到案件后,办案法官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送达。因此案涉及的被告人数众多,如果不能在确定好的开庭时间前十五天将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应诉通知书等材料送到每一名被告手中,就只能再重新确定开庭时间,重新给所有当事人送达,而这很有可能是一个漫长且繁琐的过程。

为了不影响其他案件的审理进度,办案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赶在每天下班之后或者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入户送达开庭材料,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希望达到调解案件的目的。但由于涉案楼房目前居住、使用的大多都为租户,业主本人多在外地居住,有的甚至远在沈阳、西藏,经过办案团队的多方调查和连续多日加班加点的不懈努力,最终完成了对24名当事人的送达任务。‍

案件开庭审理当天,24名被告人陆续来到民事审判法庭。庭审中,办案法官向原告陈某细心阐释法理、事理,阐明应当由该楼内可能对其造成损害的业主承担责任,而不是所有业主都有责任。经过办案法官的劝解这一理念得到了陈某的认可,主动撤回了对该楼房后面连接平房门市房十余户业主的起诉。

审理过程中法官提出应当由可能对陈某造成损害的业主,按各自房屋的面积进行赔付,用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除以整栋楼房面积得出每平方米应赔偿数额,再按照各自房屋的面积相乘,得出每个人应分摊医疗费的想法。在场得被告人表示法官说的有道理且赔付方式也很合理,不偏不倚。都陆续同意并当庭赔付相应医疗费用。陈某当庭就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撤回了案件的起诉。几天后,陈某给法院送来了锦旗感谢法官的此次调解。通过调解不仅使他快速的得到了赔付,也让他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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