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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进社区 “典”入民心 “典”亮生活

2021年1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在《民法典》实施之际,为切实提高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进一步推动我国首部法典的有效实施,1月4日上午,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西安法庭来到西安区太安街道,以“法在身边‘典’亮生活”为主题,为街道工作人员及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民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编第十章第1254条介绍了高空抛物坠物责任主体……”

宣讲法官从《民法典》的由来以及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为切入点,结合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就相邻关系、高空坠物、供热合同等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做了详细的法律讲解。通过生动的讲解和阐释,进一步加深了居民对《民法典》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宣讲现场气氛活跃,反响热烈,取得了良好效果。随后,法官和现场居民代表进行了互动交流,对居民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耐心解答。

现场居民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让我们更加明白,《民法典》是保护我们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典,我们必须遵守它。也只有大家都自觉守法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希望这样的法律讲座能经常举办!

此次普法活动是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诉源治理的一次生动实践。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让《民法典》成为身边的教科书,真正走进居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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