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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深入推进院校共建 用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治教育的目的不仅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也是培养更多德才兼备、更具法律素养的公民。我们希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天空,为学生们的精彩未来助力、护航!”


11月17日下午,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与长春市北海小学联合举办法治副校长对接活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秋受聘为长春市北海小学法治副校长。


“这份聘书是信任、是肯定、更是责任。”聘任仪式上,张晓秋院长佩戴红领巾,从北海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秀丽手中郑重地接过聘书,并表示,“担任法治副校长,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将履行好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发挥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专业优势,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贴心人、引路人和守护人。”


座谈中,双方围绕院校共建、助推法治校园建设和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交流。


“需要对学生开展识别、预防及正确处理校园欺凌相关教育”“希望法院机关加强对学校教师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意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以及处理家校矛盾纠纷的能力”······李秀丽校长详细介绍了北海小学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当前未成年人在学习和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及现实困难,提出具体需求。


“开展法治教育是手段,保护权益是目的。”张晓秋院长围绕法治副校长履行职责、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夯实共建格局,能动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结合校园实际普法需求,立足司法职能作用,围绕“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工作思路,精准、高效、务实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普法进校园活动,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法治意识,积极助力法治校园建设。充分利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周、宪法日等特定时间节点,围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将法治教育、爱国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相结合,引导学生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创新形式内容,持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突出普法宣传重点,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双向普法宣传模式,在常态化开展普法进学校的同时,邀请在校师生们到法院实地开展模拟法庭、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借案说法、生动普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校园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北海小学党支部副书记裴福兰、政教主任田晓欢,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莉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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