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实构建“六大保护”协同体系,破解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治理“各管一段”的碎片化困境,近日,永吉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和预防治理工作会议,邀请县域内相关部门代表共商“护苗”之策,会签实施《永吉县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和预防治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县域未成年人筑牢全链条法治防护屏障。
实践中,未成年人从不良行为演变为涉罪行为,常因干预时机错失、治理环节断裂导致问题扩大。此次会议既是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法定要求,更是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担当未成年人保护牵头责任的具体实践,通过跨部门协作凝聚共识,从制度层面解决“干预空档”问题。
《实施办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科学界定“蓝、黄、红”三级罪错实现精准画像,明确各部门职责构建协同治理闭环,创新四大关键机制提升干预实效,强化三大保障支撑筑牢实施根基,构建“提前预防、精准分级、协同干预、综合矫治”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既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又能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保护未成年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长治久安”的多重目标。
永吉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依托“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推动《实施办法》从制度文本转化为实践效能,用坚实的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防护盾”,持续为平安永吉、法治永吉建设注入检察智慧与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