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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 青春不“欺凌”——东辽县安石镇第一中学校迎来新学期法治“必修课”

为深化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引导中学生树立正确法治观念、远离学生欺凌,近日,东辽县人民法院法官李储走进东辽县安石镇第一中学校,开展专题普法宣讲。此次宣讲紧扣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结合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打破传统单向宣讲模式,创新融入情景演绎、互动问答等环节,以寓教于乐的方式传递法治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法官用贴近学生生活的语言,清晰界定学生欺凌的显性与隐性表现,重点纠正“法不责幼”的错误认知,强调未满十八周岁并非违法“保护伞”,任何超出法律边界的欺凌行为,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结合中学生校园生活中常见的欺凌场景,设计了相应情景脚本,邀请现场学生主动上台扮演施暴者、受害者、旁观者等角色,“沉浸式”还原欺凌发生的全过程。在演绎过程中,李储适时叫停,结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未成年人违法的重点条款,逐一点评不同角色的行为边界,解读其对应的法律后果,让学生们直观感受欺凌对受害者的身心伤害,以及对施暴者自身的不良影响。

情景演绎结束后,李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一步解读该法的核心内容,并给出实操指导,教会学生们遇到欺凌时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学会保留证据、依法维权,做到不施暴、不参与、不旁观。互动问答环节中,学生们踊跃发言、积极探讨,在交流中深化了对法治知识的理解。

此次宣讲精准契合中学生成长需求,创新地将情景演绎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打破了传统普法的枯燥模式,既普及了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知识,又教会了学生们应对欺凌的实操方法,有效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东辽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校合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构建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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