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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人民法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为切实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夯实基层生态司法治理根基,8月12日,汪清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潘峰带领法官助理,在县长吉图法治广场长廊开展“守护绿水青山、法治与你同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一线普法、现场答疑的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法治理念落地生根。

今年的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系统性、综合性的生态环境领域法典,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侵权维权、环境违法行为惩戒提供了完备的法治依据,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治保障。为抢抓普法关键节点,提前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汪清县法院立足行政审判职能,聚焦辖区生态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线下普法活动,切实打通生态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活动现场,潘峰紧扣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精准聚焦噪声扰民、污水排放、山林资源保护、环境污染维权等民生热点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条款,细致阐释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与法律后果,帮助群众厘清法律边界,明晰自身生态保护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针对群众现场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并向过往群众发放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单,让法律知识直观易懂、入脑入心。

此次主题普法活动,立足司法职能、贴近民生需求,摒弃形式化宣传模式,以亲民化、精准化的普法举措,有效破除了群众生态法律认知盲区,进一步强化了群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生态保护、自觉守护生态环境,营造了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的生态保护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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