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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副校长的开学“大餐”

金秋开学季,法治护少年。为进一步增强高中生法治意识,有效防范校园欺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近日,抚松县人民法院刑事庭法官马新新作为法治副校长深入抚松县第六中学,开展“防学生欺凌、为成长护航”法治宣讲活动,为广大高中生送上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大餐”。

宣讲围绕学生欺凌及高中校园学习生活实际,破除“欺凌只是同学打闹”的误区,法官向同学们细致讲解欺凌的定义、主要特征以及四类常见表现形式,讲解索要财物等欺凌行为,厘清“玩笑”与“伤害”的边界,点明欺凌事件中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三类角色的不同影响,提醒同学们旁观者的起哄围观会助长欺凌行为发生。

宣讲以案释法,适时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全面解读欺凌对应的法律责任。明确欺凌绝非小事,即便属于未成年人,实施欺凌行为也要承担民事赔偿、矫治教育乃至刑事责任,年龄不是违法的“挡箭牌”,一时冲动将会留下终身影响,警示同学们严守法律底线,摒弃“哥们儿义气”,不跟风参与欺凌行为。另外,法官宣讲中还帮助同学们剖析了欺凌对受害者、欺凌者、旁观者三方带来的多重身心危害,向同学们提出倡议: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不做冷漠旁观者。教育同学们,面对矛盾理性沟通,切勿暴力发泄;遭遇欺凌要优先保障人身安全,及时向家长、老师求助,必要时报警,留存证据,拒绝以暴制暴;看见欺凌事件,不围观起哄,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力所能及给予受伤害同学善意与帮助。

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引导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同学们纷纷表示:“听了法官精彩宣讲,对欺凌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今后会努力学习,团结同学,共建友善平安的校园环境。”下一步,抚松县法院将依托司法审判职能,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普法宣教工作,在辖区校园、社区等地努力播撒法治“种子”,以司法力量护航青少年阳光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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