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1月6日表决通过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该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共7章59条,各章为总则,南极活动许可,南极环境保护,视察、观察与检查,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制定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是为了更好认识南极、保护南极、利用南极,规范南极活动,保护南极环境,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南极相关条约,促进南极事业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1月6日表决通过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该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共7章59条,各章为总则,南极活动许可,南极环境保护,视察、观察与检查,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制定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是为了更好认识南极、保护南极、利用南极,规范南极活动,保护南极环境,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南极相关条约,促进南极事业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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