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近日,通化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共同召开了全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行政复议案件协调会。
该案件是一起因当事人不服不动产不予登记而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协调会上,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积极调处,取得了各方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处理结果达成了共识,有效减少了诉累,妥善化解了矛盾,取得了预期效果。
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表示,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采取这种方式协调行政复议案件,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使行政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办理有了更明确的思路和更准确的方法。
本次协调会是通化检察机关探索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的首次尝试,通过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渠道,在复议环节利用检察参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调查核实职能作用,查明案件事实,释明法律适用,在力促矛盾化解的同时,也让社会更加了解行政检察职能,扩大了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