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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拒绝校园贷,青春不负债

正值开学季,柳河县人民法院法官表示,个别自控能力不强、习惯过度消费的大学生由于涉世未深、缺乏判断能力,加上对于校园贷陷阱防范意识不够,导致不法之徒乘虚而入引诱大学生高利借贷,从而背负沉重的债务。对此,法官为大学生们注入一剂“预防针”。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远离校园贷的陷阱吧。 


一、严密保管个人信息及证件,不要轻易泄露个人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账号。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会造成个人声誉、利益受到损失,甚至有可能吃上官司。如轻易将其个人身份证借出,却被用在互联网金融平台贷款,不止蒙受现金损失,不良借贷信息还有可能录入征信体系。

二、别轻易相信借贷广告,大学生在浏览网页时,会观看到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假劣广告利诱大学生注册、贷款,文案上写着帮助解决学生在校学习上基本学习和生活的困难,实际上,这样的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

三、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大学生要充分认识网络不良借贷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要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尽量不要在网络借款平台和分期购物平台贷款和购物,因为利息和违约金都很高;要积极学习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也要求帮助身边的亲人及同学,误入“不良贷款”的陷阱。

四、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作为大学生,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自身还不足以应对社会上遇到所有事情。遇到问题时,先联系同学、老师及家人,不要轻易行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保留相关的证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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