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峰带领检查组对绿园区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开展警务安全检查工作,绿园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曲鹏程带领司法警察大队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通过走访查看,对合心法庭、同心法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围绕人民法庭诉讼场所、安检装备、周界防护、消防设施使用等场所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实地勘察设计人民法庭办公区和审判区分离,摸清人民法庭安保设施需求。在合心法庭,检查组还与合心司法所所长刘力广进行座谈,刘所长结合近期人民法庭发生的各种实例,分享了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经验。
刘峰副支队长指出,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人民法庭的安全督查与巡查工作,加强内部管理以及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要保持与属地公安机关和应急部门的沟通协调,遇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认真执行应急预案。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严峻性,将风险考虑的更充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抓好日常安全管理,排查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曲鹏程副院长指出,人民法庭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处理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绿园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的安全工作,不仅在人力资源和物资上给予大力支持,还将逐步对人民法庭的装备配备和周界防护设施进行升级。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座谈会、文体竞赛等多种形式,增强单位、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下一步,绿园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安保责任制度,常态化开展安保检查工作,努力提升警务安全保障能力,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牢牢守住人民法院的“安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