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诈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已跃居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第一罪”,涉罪人员多为中青年群体。他们无法抵御利益诱惑,怀着侥幸心理,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边缘性帮助。让人忧心的是,很多在校大学生、刚进入社会的青年,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已成为非法买卖“两卡”的主要涉案群体,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2022年3月9日,在校大学生程某为补贴生活开销,经朋友介绍,在明知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依然怀有侥幸心理,将自己的银行卡售卖,为电信诈骗提供帮助。程某获利人民币2000元,出售的银行卡涉案流水74.34万元。
法院判决,程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