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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全面振兴之志 彰显司法行政担当——2023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综述

岁序交替,镌刻忠诚、干净、担当的坚定步履。

华章泛新,记录法治强省惠民的闪亮足迹。

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担当使命、开拓进取、创新突破的发展之年,也是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砥砺拼搏、勇毅前行、积厚成势的奋斗之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服务保障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强立法、严执法、正司法、促守法,笃行法治之力、厚积法治之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深化法治布局,依法治省氛围更加浓厚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

推动法治强省战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吉林,必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全省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治实践的思想旗帜,切实加强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内化转化等工作。

这一年,省委依法治省办推动召开十二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暨述法评议会,党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围绕扎实开展“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组织实地督察11个地区、18个县(市、区)和8个省直部门,逐项照“镜子”、全面摸底数、认真补短板;建立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全面依法治省与全面从严治党协调衔接、相互促进。纵深推进市县法治建设,召开全省市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工作交流会,围绕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工作保障3个方面制定100项强基举措;深入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累计走访近3万人次,评查案卷4.2万件,完善制度机制266项,“逐利执法”、执法“寻租”、执法粗暴等执法顽疾得到有效整治;开展全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一批引领和带动全省法治建设的新典型、新实践、新经验引起热烈反响,进一步营造了遵守法律、尊崇法治的良好社会风尚。

——辽源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推动镇街法治建设规范发展,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着力构建市、县、乡三位一体、全面贯通的依法治市总体格局。围绕法治镇街建设重点工作内容,先后制定清单5项、下发指引4项,立足各镇街实际需求,从全市选派具有丰富执法工作经验的支队队长、副队长等,多次开展“点餐式”培训,现场指导推动镇街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赋能振兴大局,法治营商环境更加鲜明

水深鱼极乐,林茂鸟知归。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攥指成拳、协同发力,着力使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属性更加鲜明、法治内核更加过硬,日益成为吉林聚人气、增活力的最亮招牌。

这一年,省司法厅协同推进营商环境“四大工程”,牵头实施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细化分解23项重点任务、100余项具体措施;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宜企行动”,不断深化行政执法领域合规改革,全面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编制“首违不罚”清单2599项;强化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纠错功能,坚决纠正涉企违法行政行为,推动形成包容审慎、利企惠民的监管方式;搭建“服务企业月”“同心法律助企行”“调解惠企”3个法律服务平台,调解涉企纠纷2.2万余件,建立服务团队329个,提供法律咨询3.2万余件,“法治体检”企业3500余家,开展法治宣讲2700余场,参与人数8.7万余人次;积极拓展涉外公证领域,累计办理各类涉外公证事项37.74万件,同比增长62.13%,编印赴俄罗斯经商投资法律问题汇编,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公共法律服务首次走进“吉商大会”“东北亚博览会”等全省重大招商活动。

——长春市司法局积极回应群众普遍诉求,对《长春市净月潭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中“禁止机动车进入景区”这一条目进行修改,允许在冬季冰雪旅游季期间机动车按照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进入净月潭风景名胜区,进一步提升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旅游+冰雪体验”“温暖+冬日快乐”的双重体验,有效助力长春市冰雪经济发展。

推动重点破局,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深入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这一年,省司法厅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命名吉林市等8个市县和4个项目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通报4个不达标市县,不断深化双向发力、整体推进的法治政府建设格局;完善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机制,遴选各类研究领域28位专家建成立法专家库,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选定24家基层组织作为省、市两级司法行政部门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为民主立法发挥“直通车作用”,完成《吉林省粮食流通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吉林省税收保障办法》等3部省政府规章的立法审查工作,立法数量、效率显著提升;加强审查监督体系建设,累计事前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其他法律事务253件,备案审查政府规章9部、行政规范性文件151件,省市两级共清理政府规章35部、行政规范性文件1400余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6500余项;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和行政复议法宣传月活动,深化司法与行政复议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努力提升行政复议社会知晓度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有力规范和纠正了一批行政行为,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鲜明导向。

——四平市司法局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打破“坐堂审案”的传统办案模式,通过召开听证会、问询会、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充分听取当事人诉求,主动开展释法说理,帮助申请人合理、合法、合情化解行政纠纷。2023年,全市受理成功调解行政复议案件43件,有效节省了当事人复议成本,案件办理效率明显提高。

适应时代变局,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法治是发展之基,亦是民生所盼。

这一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更多需求、更高期待,不断深化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一统领、两融合”吉林特色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吉林省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和涉外律师学院,省律师协会、司法鉴定协会完成换届选举,建立“虹厅发布”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推广平台,组织召开吉林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村居法律顾问和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规范发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做法被新华社《内参》刊发和“中国普法网”转载。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律师事务所数量分别同比增加1.47%、5.58%,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执业律师数量分别同比增加5.27%、4.35%和10.86%,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全年办理公证案件68.93万件、司法鉴定案件3.27万件、法律援助案件4.68万件、律师代理法律事务12.31万件,分别同比增长57.04%、22.91%、41.82%和11.32%。坚持线下线上法律服务融合发展,“12348”热线平台接通37.42万次,同比增长11.71%,满意度99.06%。深入推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标准化、科学化、流程化、精细化,增设四平、通化2个客观题考区,压茬组织4次考试,取得了“零失误、零差错、零违纪、零舆情”的重要成果。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顺利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国家中期督导。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战略定位和农业省、生态省、边境省地理区位,编制乡村法治地图,设立农业农村、生态文明、稳边强边3个乡村法治文化带,建立“吉法春”法治乡村建设微信群矩阵,形成了层次分明、各有侧重、有效覆盖的吉林特色普法体系。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招生就业、创新创业均实现历史性突破。

——通化市司法局按照集约化、专业化、便民化标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平台总面积约1400平方米,规划了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仲裁、行政复议四大功能服务区,设有1个大厅综合接待窗口和1个中心管理机构,在便民服务区配备了医药箱、休息椅、饮水机等设施,实现了功能设置合理、标识指引简洁明显、辅助智能服务电子设备有效实用、群众办事方便快捷的目标。

——延边州司法局创新建立新型法律服务综合体,着力构建“升级版”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在9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6个公共法律服务站采用“3+X”建设模式,设立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3个基本职能窗口,再根据各地需要和条件引入其他拓展职能,为广大群众免费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

——梅河新区司法局积极拓展普惠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提升法律服务精细化水平。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法律服务日”和“弱势群体诉求站”,每周五安排专职律师值班,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各类经营主体和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解决方案。在市公证处设立“开辟相关公证业务档案查询绿色通道”,每周五下午为曾经办过公证业务且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毕业证、学历、学位、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档案查询服务。

保障安全格局,维护稳定作用更加彰显

平安是极重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

这一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坚持守牢监管安全与守护社会安全并重,着力为吉林振兴发展构建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省监狱系统以主题教育淬炼党性,以维稳安保磨砺忠诚,确保实现安全稳定问题零发生;省监狱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建立指挥中心省级标准,“红心结志愿帮扶工作”入选我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办案模式改革获评全省政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省部级领导9次批示肯定监狱工作;开展戒毒系统社会化延伸“巩固提升年”活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创新发展,完善戒毒人员诊断评估、行为矫治工作规则,全省戒毒场所连续9年实现“六无”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人民调解队伍,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开展“调解安物业”等专项行动,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白城市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全力推进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23年,以大安市为试点,在街道、社区成立5个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覆盖大安市279个小区42家物业企业。

开辟发展新局,司法行政改革更显成效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这一年,全省司法行政各领域改革协同推进、不断深化。召开全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全省65个试点乡镇、街道全部通过检查验收,依法下放行政处罚权56项,基层行政执法质效显著提升。深入推进“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理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办案中心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值班律师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累计调解案件8000余件。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数字化转型,完善执法司法办案业务协同系统,开发升级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业务系统,加快推进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实操化应用,“吉法福”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上线试运行,切实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促进作风转变、效能提升。

——吉林市司法局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全市76个乡镇和68个街道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工作。2023年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共开展行政检查7814次、“吹哨报到”执法903次,以乡镇(街道)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64件、行政强制505件,立案在办的处罚案件30余件。

——白山市司法局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市委总体布局,作为重点工作同市委其他改革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镇(街道)规范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边界的同时,强化执法队伍间统筹协调和上下联动,着力打造“党委统揽+政府赋能+基层催化”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白山路径。

——松原市司法局积极探索“社会化延伸”工作内涵和外延,着力打造“社会化延伸+一个中心+四项融合”的松原品牌。2023年,共帮扶救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53人,协调救助资金10余万元,帮助解决未成年子女就学20余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次,有效促进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自力更生、更快融入社会。

党建引领全局,司法行政队伍更加过硬

砥砺忠诚品质、筑牢信仰之基。

队伍建设是政法机关永恒不变的主题。这一年,聚焦建优建强司法行政政治机关,深入开展两批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以“淬魂铸诚、崇法明德、尚和善融、格物致公”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机关文化建设,强化共同价值引领、共同理想感召、共同作风锻造;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典型激励引领,落实便捷入警153人,12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完善政治轮训覆盖机制和业务培训响应机制,举办党性教育、团青骨干及各类业务专题培训班20余期,依托“吉林司法行政大讲堂”“送学下基层”等培训载体,累计培训6万余人次;持续讲好吉林司法行政故事,在《法治日报》《吉林日报》、吉林卫视等中省直媒体发布、转载司法行政稿件1300余篇次;强化监狱戒毒人民警察职业保障,从优待警政策得到有力落实,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更加忠诚、更富活力、更有力量。

——长白山司法局创新开展“党建+逢三说事”工作模式,搭建说事议事解事平台,将“百姓说事点”功能作用向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领域延伸,在11个村(社区)分别设立“逢三说事”点,形成了党建统领,司法行政搭台,公、检、法、信访等部门协同解事格局,有效化解一批疑难纠纷。

行则至,莫问山海遥远。

做则成,何惧使命多艰。

2024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局,坚定振兴之志,善行振兴之举,恪尽振兴之责,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自觉融入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争先进位、勇站排头,奋力开辟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吉林振兴发展大局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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