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同步发布吉林法院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会上,省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温淑敏对司法政策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作了相关介绍和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决策部署,为吉林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省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借鉴经验做法,紧密结合审判实际,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明确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范围与重点。聚焦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领域,依法严惩盗掘、倒卖、破坏文物等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全链条各环节参与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历史名城名镇、传统村落、古树名木、红色文化资源的司法保护,妥善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案件,及时明确相关裁判规则,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合理利用并重。
依托专业化审判体系将司法保护融入社会治理全局。依托我省“1+10”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体系,科学布局、精准落子,因地制宜推进文化遗产案件的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通过教育培训、案例示范、裁判文书指引等措施,提升法官队伍的专业素养与裁判智慧,提高全省法院文化遗产保护审判能力。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深入推动多元解纷,善于运用司法建议,促进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减少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机制作用,优化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司法协作。
创新文化遗产协同保护方式方法。打破信息壁垒,创新构建案件监测预警机制,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涉文化遗产案件线索的流转、移送与通报制度,实现对风险线索的敏锐感知和快速响应。同时,积极探索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数据协同应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推动电子证据材料的规范流转以保证其真实性与完整性,以科技赋能提升办案质效,促进不同法院、不同审判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凝聚起保护文化遗产的最强合力。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宣传与社会引导。全力打造文化遗产法治宣传矩阵,以培育社会公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为基点,通过庭审公开、典型案例发布、普法宣传“七走进”等多种形式,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紧跟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热点焦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特点突出、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延伸宣传触角,讲好吉林司法守护文化遗产的生动故事,努力使文化遗产保护成为全社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接下来,省法院将深入推进《具体措施》全面有效实施,引导和督促全省各级法院将《具体措施》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力抓手,确保文件精神传达到位、理解到位、落实到位,让司法裁判成为保护文化遗产的坚固盾牌,以法治之笔为中华民族的千秋文脉描绘更加璀璨的吉林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