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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为深化司法与医疗领域协同联动,助力法治吉林、健康吉林建设,12月2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举行合作共建签约仪式。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和中日联谊医院党委书记杜建时出席仪式。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东巍与中日联谊医院党委书记杜建时分别在仪式上致辞,省法院副院长李永秋与中日联谊医院副院长顾锐作为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在座谈中,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分别就工作职能、队伍建设、专业优势等工作进行了介绍,同时围绕民生需求、医疗供给、审判执行等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流。

双方一致认为,法院与医院跨界协作,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有利于促进两个不同领域专业机构之间的相互理解支持,为合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医疗法治环境、加强医患权益保障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过去几年,吉林法院依法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为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特别是部分法院建立专门的调解平台,邀请专业的医疗专家参与调解,与法官一起对复杂、疑难医疗纠纷“把脉问诊”,为医患双方提供了公平、公正的沟通平台,有效提升了调解的专业性与公信力,使许多医疗纠纷得到了及时、高效的解决。在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法官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丰富的审判经验,精准判断责任,公正作出裁决,切实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让医院能够安心开展医疗服务,让患者能够放心就医。

省法院将以本次合作共建协议的签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医院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依法为医院治理体系和执业活动提供精准的法律指导与风险防范支持;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不断探索医疗纠纷多元解纷机制,着力提升前端治理水平,推动医疗纠纷高效实质化解;严厉打击暴力伤医等严重破坏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认定医疗事故责任,引导患者依法理性维权,切实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医疗领域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法治宣传,同步提升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倡导文明和谐的医患关系,以良好法治环境筑牢民生司法屏障。‍

签约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院史馆。省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立宝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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