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推开老于家门的那一刻,我心里“咯噔”了一下。
屋里面积不大,光线昏暗。一位老人坐在窗边,那是老于的聋哑母亲;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正挤在一张小桌子上趴着写作业。老于搓着手站在我面前,头垂得很低。这个正值壮年的汉子,眼神里透着一股被生活锤打后的疲惫与怯懦。
“检察官,我知道自己犯了错,但我希望能有个改过的机会,我一定服从管理,好好干活。”
老于的声音很轻,却像重锤一样敲在我心上。
他本是个热心肠。2024年4月的一个凌晨,在工地干活的他看到工友累得睁不开眼,便好心帮忙去挪铲车。谁知这一时的侥幸,在拐出围挡的一刹那酿成了大祸——与迎面而来的电动车相撞,对方当场死亡。尽管他事后一直在现场等候处理,也如实供述、背负高额贷款积极赔偿,并最终获得了谅解,但“交通肇事罪”的判决成了他必须背负的重担。2024年10月,老于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2024年11月,老于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司法局报到,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失去了原来的工作,身背巨债,还要养活不能说话的老母亲和三个读书的孩子。困境中的老于,好不容易在德惠市的一家草厂找到了一份工作。
但这根“救命稻草”,却卡在了“规则”的缝隙里。
老于家住长春市南关区,工作地却在德惠市。
在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措施中,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面临着监管难度大、再犯罪风险高以及矫正对象权益保障与社区矫正监管秩序难以平衡等挑战。实践中,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对于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往往采取从严审批的态度。
现实的难题摆在眼前,依据《吉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管理规定》,老于当时正是入矫前三个月内,处于社区矫正一级管理阶段。因此他的这份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生计,更考验着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之商。司法局在审慎考量后,将相关材料移交至南关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寻求专业监督意见。
老于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那张纸,拿在手里并不厚,但我却觉得异常沉重。因为我忘不了那间昏暗屋子里,三个孩子趴在桌上写作业的背影。如果按部就班地盖上那个红色的“驳回”印章,这一家人的生计可能就断了。
“监管不能搞‘一刀切’,只要有一线合规的可能,我们就要帮他试试。”我对同事说,也对自己说。
为了这份“可能”,为精准评估老于的社会危险性和跨市县活动的必要性,作为承办检察官,我没有停留在纸面材料的审查,而是组织司法局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成立调查组。我带着调查组走出了办公室,走进了社区,也走进了老于的生活圈。街坊邻居口中的老于,踏实肯干、孝顺顾家。随后,我们又驱车前往德惠那家草厂,我看到了飞扬的草屑和轰鸣的机器,也核查了经营账目,跟老板确认了工作的真实性。
当脚底沾上草厂的泥土,当所有的事实细节都一一核实,一个清晰的结论浮出水面:老于风险可控、工作真实、生计迫切。
回到南关区综治中心,我牵头召开了研判会。司法局确认风险评估分数较低,网格员证实其悔罪表现良好,我摆出了实地调查的证据。大家都觉得,法律不斥人情,我们需要帮助他将生活拉回正轨。多方共识终于达成:批准老于的经常性跨市县的活动申请。
接到通知的那天,这个在变故面前一直强撑着的男人,眼眶湿润了。他反复说着一句话:“谢谢你们相信我,我绝不辜负这份信任。”
时间一晃到了2025年10月,我和同事再次去德惠回访。再见老于时,他穿着干净的工服,整个人精气神都变了。那种怯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劳动者特有的踏实。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我说:“检察官,我现在每个月工资除了家用,还能攒下点。我打算攒钱给妈妈配个新的助听器,让她也能听听声儿。”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我们奔波的意义。
那一纸批复,不仅仅是一个许可,它是一条归途,让迷路的人,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
南关区的网格里,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可能是邻里因采光发生的争执,可能是独居老人办不了医保的焦急,也可能是像老于这样的“两难”困境。而我愿意始终做那个响应者,不只是解开一个人的困局,更是守住一片街巷的烟火暖意,让每一声求助,都能等来温暖的“回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