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审议《吉林省公安厅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就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强调部署。
会议指出,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会议强调,坚持高标准一体化推进学查改各项任务,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要在“学”上下真功夫,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深刻内涵、实践要求。要在“查”上下真功夫,结合公安实际、突出公安特点,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全面检视查摆,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在“改”上下真功夫,紧密结合中央巡视整改、省委巡视整改等工作,建立台账、压实责任,立行立改、限期整治,推动整改落实。要在“建”上下真功夫,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高质量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要压实责任链条,严格对照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完成好规定动作,力戒做样子、走过场、搞形式,务求取得实效。要强化分类指导,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和实践载体,准确掌握学习教育整体情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避免“一刀切”“一锅煮”。要坚持民生为大,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让群众可感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