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人民法庭服务基层、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全国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我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人民法庭成功入选。
自创建示范活动开展以来,吉林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此次两家法庭获评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我省法庭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吉林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缩影。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坐落于公主岭市南崴子街道,聚焦辖区司法服务需求,依托道交纠纷“三车道”工作法、多元解纷“三联调”机制以及护航乡村振兴“三服务”举措开展工作。常态化指导人民调解,联动综治中心搭建一体化法治服务枢纽;借助云端普法拓宽宣传覆盖面,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纷靠法;灵活运用多元解纷机制,以巡回审判、代表人诉讼制度高效化解涉众型纠纷。
永吉县人民法院岔路河人民法庭坐落于“万昌大米”故乡吉林省永吉县岔路河镇,管辖4个乡镇1个国家级开发区,守护16.7万群众公平正义。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炬火”党建引领基层司法建设,创新推行“五建一体”工作法,构建多元联动解纷体系,深耕“无讼粮仓”特色品牌,聚焦粮食产业全链条司法服务,以扎根乡土的履职担当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司法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