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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吉林亮剑
由通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广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广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一审宣判,5名涉黑人员当庭认罪,其他20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该案于2019924日由通化市公安局移送,通化市检察院成立该案专案组,主管扫黑除恶工作的院领导亲自督办。在提审过程中对非涉黑人员依法告知了认罪认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19名犯罪嫌疑人在律师见证下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20191223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部分案件涉及隐私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依法讯问被告人、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出示相关证据、发表公诉意见,使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对被告人涉及的罪名进行了释法说理,5名涉黑人员当庭认罪,其他20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彰显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节省了诉讼资源,实现了刑罚与教育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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