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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吉林亮剑
涤荡黑恶,通榆法院在行动

法槌声声,正义昭彰。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提升。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榆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高办案质效,努力实现“黑财清底”,彰显了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 


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累计投入宣传经费20余万元,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群众知晓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扫恶”专项斗争,营造专项斗争宣传的强大声势。 


全面排查深挖线索。认真落实“一案三查”等相关制度,把线索排查融入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实现线索排查常态化。集中排查案件20000余件,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40余条。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多次参加“扫黑除恶”联席会议,为侦查、起诉工作在收集、固定证据上提出建议,引导侦查取证方向,从源头上保障案件的证据质量,提升办案质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合力。 


依法严惩除恶务尽。重拳出击,把好涉黑涉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审理涉恶案件2起,涉黑案件1起,并通过制作专题片、展板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推动专项斗争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积极参加全省法院集中宣判大会,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向人民群众展示通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净化了社会发展环境。 


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成立审判、执行工作领导专班,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对接,确保将涉黑涉恶案件可执行财产执行到位,把打财断血作为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建章立制长效常治。认真梳理专项斗争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制度机制,建立了《通榆县人民法院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制度》《通榆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形成有特色、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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