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辽源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并组织学习《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辽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钰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要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精神,全体党组成员务必学深悟透相关内容,注重融会贯通,突出学习实效,认真依法履职。
会议指出,要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精神纳入到政治教育培训当中,为创建学习型机关、打造学习型队伍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融入到司法实践工作中去,使广大法院干警真正把学习所得体现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效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