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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新实践
“三治”绘就为民服务新“枫”景——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概览

近年来,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探索建立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新机制,构建起了全方位、立体化的风险治理体系,以“三治”工作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取得了丰硕成果。
    

“治未病”,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宽城区司法局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全域覆盖、普惠高效、专业便捷的人民调解中心,进一步提升了司法为民服务的水平。同时,着力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员的选拔与任用,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了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等15项工作机制,促进调解员的工作能力与职业素养不断提升。宽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全区103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了180余个“百姓说事点”以及20余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实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宽城区司法局定期组织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拉网式排查,在重要节点对重点区域、重点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保障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治已病”,推行民事纠纷“随手调”。针对辖区老旧散弃小区多、特殊人群多、社会治理难题多的“三多”问题,宽城区司法局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基层治理之中,探索建立了“3+4”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即:“3”是积极发挥综治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4”是加强人民调解员与“百姓说事点”信息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个人调解工作室4方力量的有机融合。此项工作机制为宽城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强劲的法治动能。长山花园社区地处城乡接合部,楼房区在企业改制后面临弃管。为此,宽城区司法局在社区建立了全市首个个人调解工作室,由社区书记兼任调解员,并总结推广了“民事调解十二法”工作法,“零距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长山花园社区调解员吴亚琴多年来调解民事纠纷1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9%。此外,宽城区司法局围绕中心大局,相继开展了多次人民调解专项行动,采取“闭环工作法”,指派党员干部全流程跟踪,对发现的矛盾纠纷,从登记介入、逐级上报、专人调解、提级调解到调解不成引导分流等环节负责,切实做到了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
    

“治重疾”,构建多元参与分类化解大格局。宽城区司法局能动履职,积极建立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逐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并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延伸工作触角,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针对各类“顽疾”“重疾”做到“应调尽调”。2018年,宽城区司法局在宽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建立了诉前调解工作室,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建立了专职调解员队伍。截至目前,通过发挥诉前调解委员会“免费、高效、专业、公正”的优势,调解纠纷2118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8亿余元,接受法律咨询、提供律师指导1.7万余人次。
    

宽城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人民调解前置、法律援助后援”原则,将调解工作作为法律援助的前置程序,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适合以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援助案件先行调解,对无法通过人民调解化解或调解不成功,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及时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接,导入援助程序,促使问题及时化解,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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