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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思想观念 提升精神状态 以解放思想为动力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

5月13日,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体(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放思想的重要论述和对东北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解放思想、担当使命的自觉性,补齐思想观念短板,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破解制约全省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推进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推动和引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宝,是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加快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迫切需要,更是吉林法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的题中之义。全省法院必须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提升精神状态,将解放的思想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要始终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战略任务,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提高工作本领。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对症下药,确保思想解放与实事求是相统一。要始终坚持从人民法院的功能定位出发,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功能作用过程中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筑牢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基础。

会议强调,在服务大局方面,要树立精准服务理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找准工作结合点,完善服务保障大局制度体系,提升精准服务水平;要强化司法社会功能理念,在探索多元解纷、构建“府院联动”机制、执行工作大格局、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更多更好地发挥司法的功能作用;要树立大抓新闻宣传工作理念,破除“只做不说”“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陈旧观念,克服不想说、不愿说、不会说和“失语”问题,学会“边做边说”,提高新闻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在公正司法方面,要强化审判执行效率观念,切实提升审判执行效率;要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坚决杜绝就法律讲法律、就程序走程序、就办案而办案的机械执法、就案办案思维,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融合;要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司法为民方面,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正确处理方便群众与方便审判的关系,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司法便利。

会议要求,在发展动力方面,要注重强化司法改革与智慧法院双向驱动理念,树立改革永远在路上理念,强化智慧法院建设和信息化应用理念,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在队伍建设方面,要始终树立严管厚爱的理念,一方面坚持严格管理,克服“好人主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一方面关心爱护干警,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在发扬斗争精神方面,要牢固树立奋斗意识,进一步激发广大法官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领导干部要带头解放思想,当好解放思想的先行者、组织者、引领者,推动形成解放思想、奋勇争先的强大合力。

会上,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作了交流发言,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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