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
要闻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根据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系统内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9月9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前,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组长石岐主持召开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美军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省检察院党组关于开展第三轮系统内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了巡察工作安排。会上,石岐作了动员讲话,明确了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长春市委巡察办主任付印红就长春市两级检察院配合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盛美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长春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院、派出院领导班子成员,长春市检察院、宽城区检察院全体人员,部分退休干部参加会议。




石岐强调,省检察院党组决定对长春市检察院党组和宽城区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体现了对两个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两个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系统内巡察,是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督促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检察机关坚守职能定位、践行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动自觉接受巡察监督。

石岐指出,本轮巡察是对长春市检察院党组和宽城区检察院党组的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巡察工作方针,把督促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强化政治监督。重点监督检查两个院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高检院、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深入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发挥领导作用情况和落实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情况;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战略部署情况,深入了解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和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党建情况和干部担当作为情况;检查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将通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开展明察暗访、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等方式,突出重点、把握特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石岐要求,长春市检察院党组、宽城区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政治高度,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强化政治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强化纪律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

付印红强调,长春市检察院党组和宽城区检察院党组要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定位和作用,统一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日程和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做到有序衔接,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拒绝,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两个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介绍情况,配合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对妨碍破坏巡察工作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付印红要求,长春市检察院党组和宽城区检察院党组要做到闻过则喜,珍惜巡察成果。对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指出的问题,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付印红指出,巡察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在精准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在督促整改落实上下功夫,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盛美军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配合好巡察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实践,作为推进长春检察事业的重大机遇,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坚决服从巡察组安排。

盛美军要求,要认真做好联络协调保障,畅通巡察组同基层院、市院各部门以及全体检察人员的沟通渠道,配合组织好各项巡察活动;要充分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提供各类情况、各种文件,确保巡察组全面、真实、准确了解相关情况;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巡察工作纪律要求,检务督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对妨碍、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盛美军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良好的作风抓实问题整改。两级院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到长春检察的高质量发展上来。

会上,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卢炬也作了表态发言。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将在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和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个月时间。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43189988382,19804301822,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至16:30;邮政信箱: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999号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2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所辖单位主要负责人、宽城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举报,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办案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以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分享到:
吉林省长安网
吉林省长安网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