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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5月13日,省扫黑办召开全省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动员会,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第三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启动仪式精神,研究部署我省《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开展。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反有组织犯罪法》对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进行了完善和创新,建立了有组织犯罪预防制度和案件办理机制,并进一步规范了涉案财产处置规定和法律责任体系,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的重要成果,是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力法治保障。要深刻认识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性,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要突出重点内容,聚焦主要对象,强化工作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营造学法尊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取得明显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议要求,要深入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深化重点行业整治。要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探索建立黑恶犯罪刑满释放人员档案资料库和重新犯罪风险预警平台,提高安置帮教智能化水平。要深入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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