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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隐瞒事实骗取国家医保款,依法判刑罚款


【案情回顾】
    2022年12月,被告人陈某驾驶货车在梨树县某乡镇的道路上行驶,过程中,车内乘客刘某不慎跌落受伤。刘某入院治疗时,陈某作为事故责任方,不但没有如实说明情况,反而在办理入院手续时谎称刘某在务工时不慎从车上摔落。此后,陈某更是在多份医疗报销文件中签字,虚假声明无第三方责任,导致医院为刘某办理了医保报销,共计5.8万余元。随后,陈某将骗取来的医保款据为己有。
    案发后,陈某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梨树县人民法院。
【审理过程及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陈某在庭审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表示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返还全部赃款,经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评估,符合适用社区矫正的条件,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医保基金是民众健康的坚实后盾,关乎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任何企图通过“小聪明”虚构情境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最终都将自食其果,陷入“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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