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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行“女贼”落网记 ——长岭县公安局东南派出所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纪实

       10月5日,太阳渐渐西沉,天空染上了一层橘红色的晚霞。


    长岭县某平房区,张静(化名)背着大包小包,带着女儿回到了出租屋。这个国庆节假期,她们回家待了几天,刚刚回来,还带了一些厚衣服和蔬菜。


    为了陪伴上初中的女儿读书,张静已经在长岭县某平房区租房居住两年了。每到节假日,母女二人都会回家住两天,赶在孩子开学前再回来居住。


    张静从衣兜里掏出钥匙,打开了门锁。走进屋内,她将背包放下后,想着屋子已经好几天没有住人了,便去开窗通风。


    然而,还没走到窗口,张静便停住了脚步,眼睛盯着前方。


    顺着张静的视线望去,只见窗户虚掩着,从缝隙中吹进来的风,正翻动着摆放在书桌上的书本,也吹乱了她额前的碎发……





被贼“光顾”的出租屋


    望着半开的窗户,张静犯起了嘀咕,难道她们离开之前没有关好,被风吹开了?走到窗口,她发现窗棱上有好几道划痕,她记得之前是没有的。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张静赶忙拉开了床头柜的抽屉,发现有被翻动的痕迹。她翻到最下层,果然,信封不见了。信封里面有几百元零钱,因为女儿偶尔会交材料费,她便准备了一些零钱。


    “妈,怎么了?”女儿的呼唤,让张静回过神来。


    “遭贼了,快走!”张静慌忙拉起女儿的手,走出了家门……10多分钟后,张静母女俩出现在了长岭县公安局东南派出所。


    接到报警后,东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来到张静租住的出租屋进行详细勘查,但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随后,民警以案发地为中心延伸数公里,对监控视频进行了排查,对发现的可疑车辆和人员进行筛查。


    在监控视频中,10月4日深夜,曾有一辆轿车出现在张静的出租屋附近。驾驶员下车后走进了平房区,半个小时后走了出来,驾车离去。


    然而,由于监控探头距离较远,平房区没有路灯,光线昏暗,画面很不清晰,只能看到模糊的车形和人形,无法分辨车牌号和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


    东南派出所所长邓红旭对此案高度重视,当晚就成立了专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议,研究案件特点。邓红旭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对现场的痕迹进行了有意识的清理,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应该是一名惯犯。”


    随后,东南派出所向长岭县公安局领导汇报了案情,请求对近期内全县发生的所有盗窃案件进行梳理。


    经过详细梳理,民警发现,长岭县最近发生的几起盗窃案,与张静家失窃案极为相似:作案时间都是在学校放假期间;作案地点均为被出租给陪读家庭的平房区;作案手法为撬门别锁或破窗入室。


重点路口蹲守,擒获“女贼”


    “我们判断,既然犯罪嫌疑人为惯犯,肯定还会作案,于是决定在重点路口巡逻、蹲守,争取抓个现行。”邓红旭说。


    专案组制定了详细又周密的侦查方案,并在案发地周边加大巡逻警力和巡逻密度,将专案组成员分成4个小组,在21时至次日3时轮番上岗,采取驾驶非制式车辆、便衣侦查等方式,在犯罪嫌疑人可能进行盗窃的平房区域昼夜蹲守。


    10月9日晚22时,在长岭镇老屠宰场附近的平房区路口,一组巡逻民警发现路边停放着一辆捷达牌轿车。经询问,上一组民警到此巡逻时,并没有发现这辆车。


    经过对比监控视频拍到的嫌疑车辆,民警发现两辆车的颜色和轮廓比较相似。民警对该车的车牌号进行了查询,但在系统内并没有查到,看来,这是一个假牌照。民警又查找了该车辆的大架号,发现已经被磨平了。


    这辆车十分可疑。为了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民警决定在此蹲守。


    “哎,你们快看!”一名蹲守民警压低了声音,提醒其他民警。


    民警们顺着这名民警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人影背着一个麻袋,从胡同里走了出来。


    等到该人走到车辆附近,民警才看清,这竟然是一个身形纤细的“女人”。


    在“她”打开后备箱,准备将麻袋放进去时,民警迅速出击,将此人擒住。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民警们震惊不已。


    就在此人激烈挣扎之时,一头长发竟滑落在地。民警们仔细一看,这哪里是一个女人,分明是一个秃头的中年男子。


    经查看,此人身背的麻袋里,装着卫生纸、大米等日用品。





证据确凿 岂容抵赖


    随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带回了派出所,进行审讯。


    然而,面对民警的审讯,此人一言不发,拒不配合。民警随即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发现此人名叫刘某,曾因盗窃5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家中,民警发现只有他的妻子和刚两个月大的女儿。经询问,刘某的妻子表示刘某经常会从外面带回来一些物品,她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家中进行了搜查,找到了鸟笼、电脑、手机、电视机、卫生纸、烟、酒、大米、小米、豆油等,共计4车盗窃物品。


    面对警方搜出的证物,刘某交代,为了不暴露身份,他戴上假发,化装成女性,经常夜晚独自开车寻找作案目标,撬门别锁入室或者凭借身材瘦小的条件从别开的窗户钻进室内,看见什么就偷什么,从来不空手。


    刘某很狡猾,只交代了一部分案件,对于其他案件拒不交代,给案件的调查、核实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为此,民警查询了近期发生的所有盗窃案的卷宗,一一核对丢失的物品,与在刘某家搜查到的进行对比,发现了重要线索。


    一名被盗人员表示,自家前段时间重新刮大白时,将一滴涂料落在了电视机的后壳上,还没清理,电视机就丢了。而在民警查获的盗窃物品中,确实有一台电视机的后壳上有一滴白色的涂料。还有一些被盗物品具有鲜明的特征,比如鸟笼。
    最终,警方查实的刘某入室盗窃案件达25起。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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