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市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破获了系列非法捕捞案件,打掉了涉案犯罪团伙。
此前,蛟河市公安局在打击侵害松花湖渔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接到村民举报,称刘某在新农乡煤窑村附近松花湖支流非法捕鱼。接到线索后,蛟河市公安局立即组织环侦部门和属地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展开全面侦查。通过多方调查走访,一个“捕、运、销”一体化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在全面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详细作案信息后,专案组果断出击,一举抓获了7名涉案人员,现场查扣了2辆运输车、2艘船只、20套渔网和各类渔获物400余斤。
经审讯,民警获悉,自今年5月中旬起,犯罪嫌疑人刘某伙同杨某某等人先后在煤窑村附近的松花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10余次,累计非法捕捞渔获物4000余斤。期间,刘某指使张某某、王某某、刘某某、单某某、魏某某配合将捕获的水产品售出,非法获利3万余元。
专案组分析,刘某能够连续作案10余次未被发现,一定有人为其通风报信,为此,对刘某进行了重点审讯。在强大的审讯攻势下,刘某交代,其与杜某某因利“合作”,由杜某某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为其通风报信,躲避巡护队的巡查。随后,民警将杜某某抓获,杜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等8人已被分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