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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身份潜逃匿踪 循线追缉终落法网

近日,珲春市公安局举行仪式,热烈欢迎“1996·04·02”命案积案专案组凯旋。珲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金勋在讲话中,代表市委、市政府祝贺案件告破,并慰问了专案组民警,同时强调,该案的告破彰显了公安铁军的责任与担当。这一战果的背后,是一起跨度为29年的命案积案的侦破历程。
    

1996年4月2日,本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酒后与张某某(死者)、宁某、吴某在珲春市哈达门乡某村客运站前因琐事发生口角,随即殴打在一起。其间,林某某从附近的商铺内取出一把尖刀刺中了张某某的胸部,导致张某某死亡。随后,林某某潜逃。
    

接到报案后,珲春市公安局刑侦部门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对宁某、吴某及目击证人进行了询问,确定了林某某的犯罪嫌疑人身份。受当时办案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制约,追逃工作始终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29年来,珲春公安几代民警从未放弃过对林某某的追捕。全省公安机关命案积案攻坚专项行动开展后,在省公安厅和延边州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下,珲春市公安局将该案作为攻坚重点,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持续发力、勠力攻坚,只为不辱使命。
    

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久前,在延边州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发现了林某某在外省某地的行踪。此时的林某某不仅冒用他人身份,还刻意避开人员密集区域活动,反侦查意识极强,抓捕难度很大。
    

11月2日,珲春市公安局在获取了关联信息后,派出抓捕组连夜赶赴目标地,经过38个小时的连续工作,最终确定了林某某的落脚点和工作地点,同时掌握了其活动规律。11月4日7时许,林某某在前往打工地途中被民警抓获。
    

林某某被抓时说:“听到你们的东北口音,我心里就知道是什么情况了,东躲西藏的日子结束了……”经突审,林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当年在珲春市哈达门乡持刀杀害张某某后潜逃省外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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