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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治理 逢五必查 全省交警强力启动公路货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强力启动公路货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紧抓“五个重点” 


重点车辆:货运车辆、拖拉机; 


重点路段:国省干道的货物重点运输通道;农村种植养殖场、厂区工地、劳务市场等周边道路;排查出的事故多发、隐患多发路段。 


重点人员:货车驾驶人、务农务工人员,货运企业负责人;


重点违法行为:货车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行为;车货总重超过标准装载限值的行为,特别是非法改装行为和“百吨王”;
重点时段:夜间、清晨等事故多发的重点时段,特别是13时至21时、5时至8时。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规范公路货车通行秩序,强化冬季交通安全管控,坚决遏制涉及货车的群死群伤事故多发势头,公路涉及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的交通事故、违法载人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

采取五项措施

认真分析研判

聚焦货运流量研判。公路货运进入高峰期,货运交通流量持续攀升,很多企业受疫情影响,抢时间赶进度抓工期,多拉快跑导致的超载、疲劳驾驶等隐患更为突出。要聚焦恶劣天气研判。冬季气温降低,雾霾、团雾、冰雪等恶劣天气进入多发期,导致货车肇事多发易发,特别是追尾事故、多车相撞事故风险加大。要聚焦农忙秋收研判。农村秋收农忙季节即将结束,农村周边道路农用车、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强超强会等问题仍然存在。要聚焦研判分析应用。结合以往冬季交通安全状况,精心研判公路交通运输、农村农忙出行规律,充分利用公安交管大数据,深入关联分析本地重点违法易发时段、路段,以及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查找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细化工作措施。

科学部署勤务

强化高速公路勤务。严格落实入口称重措施,建立巡逻大队、收费站联动协作机制。深入推进高速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遮挡号牌、强行冲闯卡等突出违法行为。坚持常态管控与专项整治结合、现场执法与监控取证并重,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区域联动”、“统一行动”,持续保持对货车重点违法的整治力度。要强化国省干道勤务。抓住深入推进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的契机,借鉴推广山西晋中的经验做法,依托交警执法站、超限检测站,严管严查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率先抓好示范路货车通行秩序,带动提升整体管理水平。要强化农村公路勤务。启动县乡道路交警执法站,严格检查过往的重点车辆。对尚未设置执法站的重点路段要增设临时执勤点,针对性加强早晚出工、收工重点时段的执法管控,严查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定期对农村道路进行路检路查和视频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要强化路面巡逻勤务。要抽调警力支援一线特别是管控薄弱的国省道和农村公路路段,组织执法小分队不定期、不定路段开展抽查工作,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报告,抓住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要对违法多发的路段增加巡逻频次,尤其强化“一早一晚”重点时段巡查。各地要深刻汲取“10.4”松原发生的涉及货车违法载人的重大交通事故教训,结合实际确定重点管控路段,开展专项整治。每月5日、15日、25日为全国统一行动日,各地要强化重点路段、重点违法、重点时间的整治。

严查重点违法

突出超限超载查处。结合冬季货车流量能源运输需求高、货运车辆流量大等规律特点,组织开展好冬季货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以深化治理超限超载为牵引,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行为,尤其是“百吨王”严重超载车辆,全力防范货车肇事。对查处的超载、改装、拼装车辆一律追根溯源。对超载车辆要联合交通部门追查其货源地,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遏制超载现象,超载车辆涉及外省的要通报函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警示提示其加强监管。要突出货车载人查处。针对本地秋冬季施工、务工人员出行规律特点,强化重大项目、施工工地、劳务市场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和警示提示,针对性加强早晚出工、收工重点时段查处,严查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农村要依托“两站两员”紧盯面包车、拖拉机和货车等重点车辆,严防存在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同时要积极推动解决务工务农人员集中出行乘坐安全车辆问题。要突出危化品违法查处。要依托执法站、执勤点加强对五类重点危化品违法行为的检查,依法从严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强化精准打击,充分发挥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作用,对预警的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危化品车辆拦截处罚。要突出其他重点违法查处。要加大现场查处力度,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严处强超强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扰乱行车秩序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结合农村“四无车辆”治理工作,严格查处超限超载、拼装、0报废、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重点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作用,对近3年有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危化品五类重点违法处罚记录的危化品、货车进行重点布控查缉,及时拦截查处。

提升科技应用

注重科技手段提升。要加强科技信息手段和先进设施设备运用,充分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积极应用高点监控、无人机巡航等新技术,进一步提升发现和消除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要注重警务效能提升。全面完善“情指勤督”体系,强化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实时预警,提升对货车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等违法的实时干预能力,一旦发现货车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推送至路面执勤民警,及时精准拦截查缉,切实提高违法查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部门协作提升。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重点运输企业密切协作,建立定期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共享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动态数据,强化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深化数据分析研判和交通安全风险评估,有效发现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动态风险并督促源头及时提示消除违法状态。各地要组织一线民警掌握并用好《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技术取证指南(试行)》,充分依托动态监控平台和车载终端进行执法取证,加大对货车疲劳驾驶的查处力度。对存在车载终端损坏等影响违法取证情形的,要依法处罚,并通报车辆运输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要全面排查辖区长大下坡、连续下坡等重点路段,特别是多次发生货车制动失效引发事故的重点地区,协调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加快整治进度,推广设置货车轮毂远红外测温仪,提示引导货车及时冷却降温,防范制动失效导致车辆失控。

开展宣传引导

开展警示曝光行动。对近期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及本地货车典型事故案例和责任倒查情况编辑成提示信息,向货运企业负责人及货车驾驶人集中推送。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运输企业、用车单位、建筑承包单位向社会普遍推送。对“百吨王”等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集中曝光。要开展专题报道行动。统一行动日期间,组织记者随警采访报道,利用省市县三级交警自媒体平台开展大直播。结合“知危险,会避险”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开辟电视专栏、报纸专刊、互联网专版,通过增设节目、话题互动、热点推荐等多种形式集中推送“全国交通安全日”内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开展群防群治行动。支、大队要公布重点货车严重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引导群众举报货车野蛮驾驶行为,提高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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