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普法先行,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经验,又被称之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
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紧跟时代浪潮,认真研读政策,以枫桥经验为指导,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通过努力把“法”向前延伸,切实发挥出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能动作用,坚持普法工作线上线下相结合,不断推陈出新,走进群众,将法律的春风轻抚山间。
依托枫桥经验,普法进乡村。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法官干警先后走进白石山村、进步村、同青村、长胜村、琵河村,普法法官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法条寓于故事之中,通过《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切切实实为村民解决生活中的疑问,村民们学习热情高涨。普法过程中,法官同村民积极讲解,将枫桥经验运用到普法工作之中,与百姓建立了浓厚感情,提高当地村民法律素养。
依托枫桥经验,普法进企业。企业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命脉,法律是企业的护盾,法院结合辖区企业实际,先后前往蛟河市黄松甸镇供销合作社、惠农驿站、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松甸支行、黄松甸镇民营企业吉林市骏威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白石山镇琵河村吉林省蛟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并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并提出相关意见。法院牢牢把握“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要求,通过扎实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切实为当地经济再次蓄能。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先导性、长期性的工作,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将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持续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全民普法工作注入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