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引领,以区、街(乡)综治中心平台为枢纽,以两个基层法庭为发力点,紧紧围绕人民法庭是基层社会治理“第一哨”特点,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完善建设立体解纷十项工作机制,探索完善人民法庭全链条解纷新举措,展现司法为民新“枫”景。今年以来,桃源、幸福人民法庭与街(乡)、社区联动处置各类民事纠纷52件,其中诉前介入20件、诉中联动23件,成功化解40件,调解成功率76.92%。
对已发矛盾采取诉前介入,将隐患遏制在萌芽
借助线上线下渠道,逐步构建“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的立体解纷机制,让法庭与街(乡)信息交流更及时、信息传递更高效,促进人民法庭与街乡深度协同。
参与构建部门联动机制。按照“中心吹哨、法庭报到”要求,南关法院桃源人民法庭积极构建立体解纷机制,在横向资源整合综治中心各部门、各行业组织的基础上,纵向上向街(乡)、社区、网格延伸,形成“小区网格—社区—街(乡)综治中心—人民法庭”四级矛盾调处体系,充分发挥法院专业优势、法庭地缘优势和街(乡)、社区人缘优势,实现矛盾纠纷解决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建立微信群信息互通机制。群内成员涵盖人民法庭法官、法官助理、社区工作人员、社区调解员、网格长等,以全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群为例,成员已达92人,能够随时互通信息、共享法律常识。
建立法律宣传工作机制。借助当地人民调解组织,联合网格员、调解员等力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为街(乡)、社区综治专干开展法治素能培训;构建线上线下普法网络,用好新媒体平台、社区宣传栏等载体,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开展分层分类精准普法,针对不同群体,靶向施策,提升法治教育效果。
建立诉前法律咨询机制。提供法律问题解答,诉讼风险评估,引导选择最适宜的解纷途径,减少当事人诉累。例如,全安街道在处理一起漏水纠纷中,公安与街道多次调解无果后,及时邀请桃源人民法庭介入。承办法官细致勘查漏水损失情况,楼上楼下反复奔走沟通,经过几个小时的劝说,最终双方情绪缓和,以赔偿600元并维修漏水点的结果达成调解,避免了冲突进一步升级。
对已诉纠纷实施诉中调解,把纷争化解于诉途
针对矛盾纠纷特点,整合多种解纷手段,从源头化解纠纷,打出一套有力“组合拳”,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强劲动力。
建立诉中矛盾化解机制。引导矛盾双方换位思考,促当场达成和解协议。例如,在处理一起民事诉讼时,原告、被告产生冲突,被告亲属报警,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与公安、原告核实情况,与当事人所在的鸿城街道综治中心同步开展协同治理和风险防范,法官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共同帮助双方消除误会。
开展特殊程序上门庭审机制。从“坐堂办案”到“上门开庭”,法官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例如,在处理一起申请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问题时,当得知当事人因需全天候照顾该老人,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时,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搬”进当事人家中,司法为民的温度在细节中悄然流淌。
建立“巡回审判”机制。将审判现场延伸至基层治理一线,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参与庭审、感受司法,既以规范化诉讼程序保障公平正义,又通过鲜活案例讲明法理,让群众在直观体验中增强法治意识,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开展社区巡回审判30余次。
对已结案件开展诉后问效,让成果稳固至长远
建立庭、街(乡)座谈会机制。桃源人民法庭积极与街(乡)综治中心对接,就涉及法律方面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在组织保障上,成立由院党组、法庭庭长、社区负责人、辖区公安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协同解纷工作小组。在解纷流程上,前端依靠社区调解员、派出所片警、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上报至街(乡)综治中心,街(乡)综治中心流转给人民法庭,后端依靠法官、法官助理等人员从法律专业视角提供解纷思路,进行专业调解,提出解决方案。
建立诉后反馈机制。设置接访热线,建立“一庭一中心三所”联动(即人民法庭+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律所),及时通报重点案件处理进展和矛盾隐患,强化对重点案件的动态跟踪和综合研判,帮助街乡精准识别风险点,形成多方合力,及时协助调解。例如,在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庭前安检发现原告携带危险物品意图报复,法院联合综治中心、公安、社区等多方力量,组成调解小组,从法理和情理入手疏导情绪,促成调解,同时形成长效共管机制,由社区长期关注当事人动态,及时与法院、公安方沟通协调,推动问题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法韵漫春城,南“枫”润万家。南关法院将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探索构建新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汇聚解纷合力,形成“非诉挺前、诉讼断后”的良性解纷生态,努力减少成讼和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