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辽源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综治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全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工作部署,聚焦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通过创建实体化综治中心、推动政法资源力量下沉、建设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做细做实做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探索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的“辽源模式”。
坚持“一体化”推进,抓实综治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建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阵地。
辽源市大力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共建成1个市级、4个县(区)级、47个乡镇(街道)级、563村(社区)级综治中心,全力打造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终点站”和“主阵地”。创新模式强基础。在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市委政法委全面协调,县(区)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下,全市4个县(区)综治中心均选址新建独立办公场所,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以上,内部功能分区采取“268+N”方式设置。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统一按照“1窗+4室”的模式进行功能设置,村(社区)综治中心统一按照“3室”标准建设,各级综治中心均接入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群众诉求事项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和市、县两级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化流转。配强力量建队伍。在市委全力争取下,经省委编办批准,将市、(县、区)两级中心全部设立为同级党委政法委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核定6至1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并按照“政治强、作风实、懂法律、善调解、能协调”的要求,选配精干人员进驻中心。目前,4个县(区)中心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9人,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法学会等部门派驻工作人员72人,47个乡镇(街道)中心共配备工作人员514名,有效充实了中心工作力量。完善机制提质效。突出“力量整合、功能融合”,依托两级中心构建了纵向“分级负责”贯通上下、横向“多方参与”衔接到边的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网络,建强了便民解纷“主渠道”。4个县(区)信访局及原信访接待中心全部迁入同级综治中心,建立了“综治+信访”衔接机制,打造了访源治理“新引擎”。4个县(区)人民法院组建了共计20人的4个专业诉讼服务团队进驻县(区)中心法庭,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形成了接待窗口解答、功能室调处、审判(仲裁)庭裁定的诉求化解工作格局。制定完善了共计4万余字的《辽源市县(区)综治中心工作手册》《辽源市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工作手册》《辽源市村(社区)综治中心工作手册》《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工作手册》,涵盖工作指引、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评价等23项制度机制,为综治中心高效运转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一张图”布局,推动政法资源力量下沉网格,建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底座。
保一方平安,是政法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最基本的工作任务。要履行好这一政治责任,必须善于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辽源市围绕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政法工作关口前移、触角延伸,为提升源头预防化解能力提供法治化保障。大力助推“警地融合”。建立由社区(驻村)民警、辅警负责平安社区(村)建设,就地接处纠纷求助警情、警务责任区发生案事件必到现场、社区(驻村)民警、辅警与网格长日沟通等工作机制,全市27个派出所所长全部担任乡镇行政副职,同步担任本级综治中心副主任,224名社区(驻村)民警、辅警全部进入社区(村)“两委”,承担同级综治中心交办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市平安志愿者协会、县(区)公安局平安志愿者分会、平安志愿者工作队三级联动体制机制,成立平安类志愿组织78个,吸收注册社区(村)干部、物业保安、快递小哥等各行各业志愿者3000余人。着力推动法官进网格。切实把源头治理工作抓实抓好,努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构建法官进网格“1+3+1”解纷机制,59名员额法官、794名网格长、475名调解员、630名群众代表,592名辅警共同组成解纷团队,线上统一收发指令任务与线下网格排查纠纷双向融合,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审判机关依托“1+3+1”解纷机制主动下沉审判力量,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联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之前,有效提升了源头治理水平。强化司法服务关口前移。立足打造运行有序、务实高效的便民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开设法律宣传栏、配送法律书籍等形式,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检察机关着力扩大上门听证案件范围和规模,下村屯进网格深入开展上门听证,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参与听证,有力推动“法结”和“心结”一起“解”。司法行政机关持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触角向网格延伸,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全覆盖,实现“五有”“六统一”“四落实”。依托基层警务用车,打造14个“流动百姓说事点”,深入网格为群众提供便捷、普惠、高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一揽子”保障,打造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枢纽。
信息化是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辽源市坚持以信息化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保障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和诉求事项的“一站式”调处化解,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求事项办理可追溯、可评价工作机制,以信息化引领保障法治化落实。自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和网格事件201569件,累计办结201247件,办结率99.84%。丰富平台功能。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理念在社会治理服务领域的创新运用,打造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贯通的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构建“数据集成、统一指挥、及时响应、协同联动、有效处置”的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网络,实现对全市人、地、事、物、组织等“五大要素”的一网汇集、综合运用,利用信息化手段,为高效处置网格事件、推动群众诉求联调联处提供信息化支撑,实现网格事件处置指令、群众诉求联调联处指令网上推送,诉求事项接收、交办、督办、反馈和考核网上运行,形成横向整合、纵向打通、闭环管理的运行新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实现根本转变。强化协调联动。围绕节约行政成本、提升政府治理成效下功夫、求突破,把市、县两级120个职能部门汇入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横向推进职能部门资源整合,纵向推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贯通,运行管理上实行扁平化指挥,构建形成“线上吹哨、线下报到”“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工作体系,实现了诉求事项的“一站式联合接待、一揽子调处化解、一条龙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职能精准的公共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延伸工作触角。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为方向,健全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能,提升网格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夯实社会治理“底座”。先后两次为全市县(区)基层网格长配发手持信息终端,接入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网格内急、难、愁、忧等问题均可一键上报、实时办理,实现群众向网格长反映的问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办”,网格长在群众中的威信日益提升,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显著增强,有效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通了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提升了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击鼓催征正当时,奋楫扬帆启新程。下一步,辽源市政法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按照“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的实践要求,持续深化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模式,努力实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使之真正成为平安辽源建设的标志工程,为“中国之治”“吉林之治”作出辽源贡献。